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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共工时评」立法护航统一大市场 法治破除壁垒规范执法

更新时间:2026-09-17 12:11:37点击:

文/共工社评论员刘宝、主任记者、高级经济师、工商管理博士
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是畅通国内大循环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基础性举措。近日在国新办"开局起步'十五五'"系列新闻发布会上,司法部披露,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研究起草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》。这部法规草案立足"五统一、一开放"基本要求,直面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"内卷式"竞争等现实顽疾,将以制度刚性打通市场运行的卡点堵点,为做强国内大循环、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坚实法治支撑。

作为一名长期深耕法治和财经领域的新闻记者,在大量一线调研采访中我深切感受到:统一大市场的建设,离不开政策引导,更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;只有把规则立起来、把执法严起来,才能真正释放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的巨大潜能。

从现实来看,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,但在实践当中,各类隐性市场壁垒依然客观存在。部分地方出于局部发展考量,出台倾向性政策,设置隐形准入门槛,变相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竞争;一些领域出现非理性"内卷式"竞争,依靠行政干预而非市场机制争夺资源、项目,扭曲正常的价格形成与资源配置逻辑。这些行为短期或许能够保护局部利益,但长远看割裂全国市场,抬高要素流动成本,抑制企业创新活力,不利于产业整体提质升级。过去,破解这类问题多依靠政策文件、专项整治,虽然取得一定成效,但缺少高位阶法规的固化,治理成效容易出现反复。地方保护看似护住了"一亩三分地",实则困住了发展的大格局;市场壁垒看似筑起了防护墙,实则关上了创新的大门。

此次条例起草工作,充分体现开门立法的务实导向。立法前期面向中央国家机关、各省级政府、企业、行业协会等150余家单位广泛征集卡点堵点与立法诉求,吸纳市场主体的真实呼声,在此基础上反复打磨形成初稿。这意味着,条例不是闭门出台的纸面条文,而是扎根实践、回应现实痛点的制度安排。好的立法,从来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写出来的,而是在市场一线的痛点里长出来的。

我们应当厘清一个认知,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绝非简单的"一刀切",不是要否定地方发展积极性,而是破除人为设置的制度壁垒。统一,核心是规则统一、监管统一、机会公平,让国企民企、本地外地、大中小企业,都能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。 只有打破地域藩篱,人才、技术、商品、资本等生产要素才能自由流动,优质产能可以跨区域拓展,落后产能得以市场出清,国内大循环才能真正畅通运转。壁垒拆除之后,流进来的不只是商品和资本,更是活力与创新;藩篱推倒之后,赢得的不只是市场规模,更是发展质量。

良法离不开善治,立法筑牢制度根基,规范行政执法则是落地见效的关键。发布会公布的数据令人警醒:全国累计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9万多件,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10亿元。这组数字背后,折射出涉企执法领域曾经存在的突出矛盾。一方面,部分地方存在乱执法、滥执法现象,随意开展行政检查、过度干预企业经营,打乱企业正常生产节奏,加重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;另一方面,执法不作为、选择性执法同样危害巨大,对部分违法现象视而不见,搞"看人下菜碟",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两种倾向,都是营商环境的"绊脚石"。9万件案件、310亿元损失,每一个数字都是一次执法越界的代价,每一笔挽回都是法治纠偏的成果。

公权力的行使,必须划定清晰边界。市场主体需要的不是宽松无度,而是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环境。监管执法既要防止"乱作为",也要杜绝"不作为"。对企业,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打扰,杜绝任性执法;对违法行为,要敢于亮剑、严格监管,守住公平竞争的底线。监管不能"想查就查",执法不能"忽松忽紧",处罚不能"看人下菜";最好的营商环境,是让企业安心搞经营、专心谋发展,而不是天天应付检查、时时担心被扰。

针对执法乱象,相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,推进源头治理。研究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办法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,用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,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、规范化。这一系列制度设计,意在从根源上约束执法行为,推动执法工作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长效治理。自由裁量权一旦失去边界,就会变成任性的权力;执法标准一旦模糊不清,就会滋生寻租的空间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才能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。

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,营商环境好不好,企业最有发言权。当地方保护筑起高墙,当任性执法带来经营不确定性,市场信心就会受到挫伤。全国统一大市场条例的推进,本质上就是给广大市场主体吃下一颗"法治定心丸"。无论企业身处何地,都能够享受同等的制度待遇,不必为地域壁垒消耗精力,不必为执法不确定性担惊受怕,把更多资源投入到技术研发、产品升级与市场开拓之中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公平是最强的市场信心;规则越透明,企业越敢投;执法越规范,市场越活跃。

当然,立法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。条例落地生效,考验的是各级地方政府观念的转变,破除本位主义思维;考验行政执法队伍提升能力,平衡好监管责任与服务发展的关系。破除市场分割、规范涉企执法,不可能一蹴而就,需要立法、执法、监督多方协同,久久为功。良法是前提,善治才是目标。法条写在纸上,更要落实在行动上;制度立在高处,更要扎根在基层。

站在"十五五"开局的新起点,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,离不开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的有力支撑。以专门条例为抓手,持续纠治乱执法、滥执法,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,让公平竞争成为市场的底层底色。唯有法治护航,壁垒消融,要素畅通,千千万万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才能充分释放,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红利才能够惠及全社会,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。

来源:香港共工社评论部



责编:共工编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