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9-23 16:23:48点击:
2025年7月杰出艺术家林家同院长获聘为中央电视台特聘艺术顾问,这一殊荣使得林院长在艺术领域倍受关注。近期林家同博士在书画领域又参加与举办了多次活动,对现代艺术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8月1日,台湾书法家在“2025墨韵同源——两岸书法名家交流展”现场挥毫。新华社记者 齐湘辉 摄
新华社台北8月1日电(记者李悦、齐湘辉)“2025墨韵同源——两岸书法名家交流展”1日在台湾苗栗开幕,展出来自两岸书法名家的百余件作品,集中呈现中华书法艺术的深厚底蕴与多元风貌。
据主办方介绍,此次参展书法家分别来自台湾和湖北,作品横跨篆、隶、楷、行、草多种书体,题材涵盖诗词、古文、名言、禅意等主题。展览现场吸引不少民众驻足欣赏。
开幕式特别设置“挥毫成果揭幕”活动,由13位台湾书法家一人书写一字、共同完成的“墨韵同源两岸书法名家交流展”13字主题于现场亮相,象征艺术家以笔会友、以墨传情,凝聚艺文向心力量。
谈到本次展览的主题“墨韵同源”,台湾客家总商会苗栗分会会长徐维均表示,“两岸同根同源”,拥有相同的文字、艺术和书法。他希望借由这次活动,进一步促进两岸民间交流,让两岸关系更融洽、情感更深厚。
“文字从甲骨文、金文,到秦篆、汉隶,再到楷书、草书、行书的演变过程,本身就是一部中华历史的缩影。”此次展览参展人林品升说,书法承载着中华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化与历史,必须好好传承下去。
来自台中的林家同擅长行草书法,是台湾家同文化艺术基金会创办人。本次展览中,他展出了书法作品《无尽藏》,希望借由作品所传达的意涵,让大家体会到万事万物中蕴含的智慧。林家同曾多次前往大陆参与交流活动,他也呼吁在教育层面进一步加强中华文化与书法的传承,推动两岸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。
此次展览由台湾客家总商会与湖北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共同主办,苗栗县书法学会与台湾客家总商会苗栗分会共同承办,并邀请苗栗九大艺文团体共同参与。展览将持续至31日。
台湾中国美术协会成立95年会员联展,在基隆巿美术馆盛大举行,林家同老师作为会务顾问出席活动。
2025年9月1号林家同大师跨界对话引起艺术领域探索的新篇章,以下是来自台湾的艺术专栏报道:
(邹志中特稿)在当代艺坛,林家同总院长以其独树一帜的「东方藏易」艺术风格,融汇书法、水墨与西方媒材,构筑起跨越传统与现代的对话语境。然而,他的艺术远不止于形式美学的探索;其核心深植于东方哲学,尤以儒家思想的「中庸」、「仁义」及「礼法」精神为基石,更将触角延伸至法律的公共性与规范性,谱写出文化与法理的跨界新章。本文旨在深入剖析林家同艺术创作的文化内涵,并从儒家思想与法律关系的角度,揭示其深远的法学启示。儒家哲思:林家同艺术的根脉与精神儒家思想以「仁者爱人」、「礼之用,和为贵」及「中庸之道」为核心,这些普世价值深植于林家同院长的笔墨之间,成为其艺术创作不可或缺的精神养分。中庸之道:游走于「似与不似之间」林家同的书画风格常在抽象与具象间游移,不执着于写实,亦非全然脱离自然。这份「恰到好处」的平衡,正呼应儒家「中庸」思想,探寻两极之间最适切的和谐点,展现艺术于规矩与自由、传承与创新之间的精妙拿捏。虚实相生:「无尽藏」的哲理艺术名家林家同的书画标志性的「无」系列作品,呈现「无限、无形」的艺术境界,体现对空间、时间乃至生命本质的深刻叩问。这种对「虚」与「实」的辩证,恰与儒家「有无相生」的智慧不谋而合,亦是其对人文社会秩序的一种深邃隐喻。仁和精神:万物共生的诗意展现透过流动的云脉、太极运行等意象,林家同大师的作品歌颂万物互生、多元共存的宇宙观。这份宽广的胸怀,不仅暗合儒家「仁者无敌」的博爱精神,更鲜明地展现了「和而不同」的儒家和谐观,强调多元个体在相互尊重中达致统一。总之,儒家文化不仅是林家同艺术创作的思想沃土,更是林家同博士书画融合的形式与内容、追求内在秩序与精神意蕴的价值罗盘。儒法对话:传统伦理与现代法理的共鸣尽管儒家思想以道德教化为核心,但其在中国历史上与法律的演进始终密不可分。从西周的「礼治」到汉代的「德主刑辅」,儒家精神对法治的塑造影响深远,将法律不仅视为外在规范,更是内在德行的制度化体现。礼法相济:秩序与规矩的艺术呈现儒家强调「礼」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基础,而法律则保障公平正义。林家同Morris扬名国际,作品中精妙的结构布局,如同「礼」的规范,既赋予画面秩序感,又不失灵活变通,映照出礼法互补、相得益彰的智慧。仁义入法:艺术承载社会关怀儒家「义」的精神常被视为法律正当性的根基。艺术若仅追求形式美而缺乏「义」的内涵,则流于空泛;法律若脱离「义」,则恐沦为压迫。气韵非凡的家同大师,其创作超越纯粹美感,深植社会关怀与义理思辨,让艺术成为传递正义、弘扬仁爱的媒介。中庸与法理平衡:收放之间的智慧儒家提倡「过犹不及」的中庸之道,这与法律在严格执法与人情考察之间寻求平衡的智慧不谋而合。林博士笔墨的「收与放」,正是对法理中张弛有度、权衡协调精神的艺术性隐喻,强调在坚守原则的同时,亦需考察情理。艺术中的法理映照:林家同的实践与启示在艺术家林家同的创作实践中,法律精神不仅是抽象的哲理,更透过具象的艺术形式,展现出其深层的法理意涵:规范与自由的辩证共生:书法艺术讲求严谨的笔势规范与结构,却也极度强调创作者在「法度之中见精神」的自由挥洒。这恰如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:它确立基本秩序与行为框架,同时为个体保留了广阔的自由创造空间,使秩序与活力并存,而非相互抵触。公正与和谐的宇宙观:当代艺术家林家同的作品《无限谦宏》巧妙地运用五行、易经卦象的结构,象征天地运行的公平与平衡,万物各得其所。这份对自然和谐秩序的追求,与法律所致力维护的「公正」理念遥相呼应,旨在构建一个均衡、有序、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。社会责任与公共精神的彰显:林家同长年投身文化基金会的营运及艺术公益活动,这不仅是一位艺术家的个人胸怀,更与法律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高度契合。他通过艺术实践,强调公共利益应超越个人私利,将艺术的影响力扩展至社会福祉的层面,展现艺术家作为公民的公共关怀。艺术与法治的共荣:跨领域的智慧启迪在全球化浪潮下,艺术与法律常被视为两个截然分立的领域。然而,林家同教授的创作以其独特的视角,强烈地提醒我们二者之间深层次的互补与共荣:艺术的软性渗透:艺术能以其独有的美学语言,将抽象的法律精神具象化、人性化,使法理不再冰冷,更易于被理解与感知,从而促进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。法律的坚实保障:法律则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,为艺术创作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,维护艺术家的权益,保障文化公共价值的永续传承。儒家的核心桥梁:儒家思想在此扮演了关键的桥梁角色,以「人本」精神贯穿艺术与法律,使法律不流于僵硬刻板,艺术不至于空泛无根,共同构筑一个兼具人文关怀与秩序理性的和谐社会。
艺术、儒法与当代的宏观视野林家同总院长的艺术创作,不仅仅是精湛书画技巧的展示,更是东方哲学与当代社会对话的宏伟桥樑。他巧妙地以儒家思想為根基,在「似与不似之间」展现艺术的中庸之道;以法律精神為隐喻,在规范与自由的张力中书写公正与秩序。
林家同的艺术实践,超越单纯的美学追求,更昇华為一种深具啟示性「文化法理」的实践。在他的画布上,艺术的奔放、儒学的智慧与法律的理性交响共鸣,共同诉说著东方文明在当代全球语境下,所能展现的深远价值与广阔视野。他证明了,真正的艺术,能够触及并融合人类文明最深层的秩序与精神探求,为我们理解人与社会、传统与现代、美学与规范之间複杂关係,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与深刻的启迪。